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总指挥部组建方案的通知
粤府函〔2019〕367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广东省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总指挥部组建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各专项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由专项指挥部办公室落实后,报总指挥部办公室。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发展改革委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13日 广东省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总指挥部 组建方案 加快推进交通、水利、能源、产业等重大项目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的重要举措,是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和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的重要抓手,对推动全省经济持续平稳发展意义重大。为在更高层面系统谋划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构建跨部门、跨区域、全局性的协调指挥机制,省政府决定成立广东省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总指挥部。组建方案如下: 一、工作机构及职责 设立总指挥部、总指挥部办公室和专项指挥部,共同推动重大项目建设。 (一)总指挥部。领导、协调、指挥推进全省重大项目谋划、建设、运营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项目建设中存在的管理体制机制问题,推动项目建设管理从“串联”向“并联”转变;审议决定支持重大项目建设的重要政策措施。 (二)总指挥部办公室。筹办总指挥部全体会议和部分成员单位参加的工作会议;组织研究提出交通、水利、能源、产业等投资规模大、事关全局的重大项目清单,拟订项目投资建设计划,按照“并联”工作要求编制任务分解表(作战图),经总指挥部审议后印发实施;积极跟进各项工作任务进展并定期通报有关情况;收集重大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及时组织协调并做好跟踪督促;研究拟订加快重大项目建设的政策建议;完成总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重大项目专项指挥部。按领域、重大项目分别设置专项指挥部,负责协调、指挥推进具体项目建设工作,其中:分领域或跨市项目由分管省领导(总指挥部副总指挥)兼任专项指挥部总指挥,指挥部日常工作由省主管部门承担;非跨市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指挥长,指挥部日常工作由市政府指定部门承担。专项指挥部的具体设置及人员调整由省主管部门或项目所在地市政府(非跨市项目)研究提出方案建议,经总指挥部办公室核报总指挥部批准。 二、总指挥部组成人员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张虎副省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总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参与办公室工作。 三、总指挥部办公室组成人员 办公室日常工作由省发展改革委(省重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根据工作需要可从省有关部门和地市抽调人员组成临时专班。 四、专项指挥部构成 专项指挥部由6个领域专项指挥部和10个重大项目专项指挥部构成,负责协调、指挥推进具体项目建设工作。 (一)6个领域专项指挥部: ——水利重大项目建设总指挥部 总指挥:叶贞琴常委 ——高速公路重大项目建设总指挥部 总指挥:陈良贤副省长 ——制造业重大项目建设总指挥部 总指挥:陈良贤副省长 ——铁路重大项目建设总指挥部 总指挥:张虎副省长 ——能源重大项目建设总指挥部 总指挥:张虎副省长 ——省职业教育城项目建设总指挥部 总指挥:覃伟中副省长 (二)10个重大项目专项指挥部: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建设指挥部 指挥长:温国辉 广州市市长 ——深圳宝安国际机场扩建工程建设指挥部 指挥长:陈如桂 深圳市市长 ——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工程建设指挥部 指挥长:朱 伟 佛山市市长 ——韶关机场军民合用工程建设指挥部 指挥长:殷焕明 韶关市市长 ——湛江机场迁建工程建设指挥部 指挥长:姜建军 湛江市市长 ——惠州干线机场工程建设指挥部 指挥长:刘 吉 惠州市市长 ——惠州市重大石化项目建设指挥部 指挥长:刘 吉 惠州市市长 ——湛江市重大石化项目建设指挥部 指挥长:姜建军 湛江市市长 ——揭阳市重大石化项目建设指挥部 指挥长:张 科 揭阳市市长 ——广州铁路枢纽能级提升工程建设指挥部 指挥长:温国辉 广州市市长 五、运作机制 建立总指挥部全体会议、办公室工作例会、专项指挥部调度机制3个层次协调机制,以及按地区、按职能分工的地市政府协调机制和部门专项协调机制。 (一)总指挥部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或根据需要召开工作会议),主要听取重大项目建设情况的汇报;审议项目建设计划;协调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安排;审议决定相关重要政策措施。 (二)办公室工作例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通报落实总指挥部部署的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研究提出后续具体工作安排;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中的跨部门事项;研究需提交总指挥部全体会议审议或协调事项。 (三)专项指挥部调度机制。各领域、各重大项目专项指挥部要按照总指挥部下达的“作战图”要求,建立旬调度机制,实时掌握项目建设进展,第一时间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经协调无法解决的,应及时报请总指挥部全体会议(或工作会议)协调解决。 (四)地市政府协调机制。非跨市重大项目,项目所在地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作为专项指挥部指挥长,要亲自抓项目协调工作。跨市重大项目,沿线地市政府负责同志作为专项指挥部成员,要按照指挥部工作部署,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加快推进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及时协调项目建设涉及本市有关事项。地市需省层面协调的事项,应及时报请总指挥部办公室协调,重大事项提交总指挥部全体会议(或工作会议)协调解决。 (五)部门专项协调机制。省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建立工作机制,加强管理理念和机制创新,优化工作流程,及时协调办理涉及本部门业务事项,并对口跟踪协调国家有关部委。经协调无法解决的事项,应及时报请分管省领导协调或报总指挥部办公室协调,重大事项提交总指挥部全体会议(或工作会议)协调解决。其中: 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协调重大项目立项审批,具体负责重大铁路、民航及能源项目组织协调,对口跟踪协调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能源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军方有关部门。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业务事项,协调推动重大制造业项目建设,对口跟踪协调工业和信息化部。 省财政厅负责协调重大项目筹融资工作,做好省级财政出资筹措工作并及时拨付资金,协调督促各地市按时履行出资责任,对口跟踪协调财政部。 省自然资源厅负责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用地用林用海专项审批的协调、指导和服务工作,指导督促下级部门加快选址意见书及用地用林用海审批办理工作,对口跟踪协调自然资源部。 省生态环境厅负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协调、指导和服务工作,按省政府有关工作分工负责重大生态环保项目组织协调,对口跟踪协调生态环境部。 省交通运输厅负责重大公路项目组织协调,承担省高速公路建设总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省管城际铁路建设运营行政管理,按职能负责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对口跟踪协调交通运输部。 省水利厅负责项目水土保持和防洪论证报告审批的协调、指导和服务工作,具体负责重大水利项目组织协调,对口跟踪协调水利部。 省审计厅按照总指挥部工作部署,做好支持重大项目建设的审计监督和保障工作。 省国资委负责做好省属国有企业重大项目推进工作的指导服务和考核工作。 六、信息通报及工作联络 (一)建立联络员制度,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指定熟悉业务的处级干部担任本单位联络员,加强日常工作对接,于每月5日前向总指挥部办公室报送上月有关工作进展情况。 (二)总指挥部办公室结合省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每月通报重大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附件1 高速公路重大项目建设总指挥部组成方案 附件2 铁路重大项目建设总指挥部组成方案 附件3 水利重大项目建设总指挥部组成方案 附件4 能源重大项目建设总指挥部组成方案 附件5 制造业重大项目建设总指挥部组成方案 附件6 省职业教育城项目总指挥部组成方案 附件7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建设指挥部 组成方案 附件8 深圳宝安国际机场扩建工程建设指挥部 组成方案 附件9 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工程建设指挥部 组成方案 附件10 韶关机场军民合用工程建设指挥部组成方案 附件11 湛江机场迁建工程建设指挥部组成方案 附件12 惠州干线机场工程建设指挥部组成方案 附件13 惠州市重大石化项目建设 指挥部组成方案 附件14 湛江市重大石化项目建设 指挥部组成方案 附件15 揭阳市重大石化项目建设 指挥部组成方案 附件16 广州铁路枢纽能级提升工程建设 指挥部组成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