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中国给水排水登录 | 注册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行业资讯
企业新闻 行业资讯 政策法规 标准规范 行业会展
环保部:企业购置环保专用设备,可获所得税10%抵免优惠!
2020-02-08 12:36       来源:环保部官网       作者:       分享:

2017年9月,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环境保护部等5部门联合公布《关于印发节能节水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7年版)的通知》。

《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7年版)》(以下简称《设备优惠目录》)是该项税收优惠政策的重要内容。由于我国企业所得税是按自然年度核算的,2017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将在2018年缴纳,所以,从2018年开始,符合规定的企业将从这项绿色税收中获得直接的经济效益。



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负责人就

《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7年版)》

答记者问

问:《设备优惠目录》的出台有什么背景和依据?

答:根据2008年1月1日施行的《企业所得税法》,企业购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照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国务院颁布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进一步明确,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列入《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范围内的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后5个纳税年度中结转抵免。

根据这些法律规定,2008年,财政部牵头出台《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实施后对企业环保设备投资发挥了积极促进作用。但是,随着环保形势的不断发展,该目录难以完全满足实际需要。对此,环境保护部连续五年开展了专项基础研究工作,从污染治理相关领域研究提出了建议纳入优惠目录的设备,并一直积极推动财政部牵头修订该优惠目录。经过财政、税务、环保、发改等部门共同努力,修订形成了此次发布实施的《设备优惠目录》。

问:《设备优惠目录》有何重要意义?

答:《设备优惠目录》是财税、环保等部门联合制定的一项重要政策,有利于引导企业强化污染治理投资、实施绿色生产、担负起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也有利于激励环保产业发展,带动绿色技术创新,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环境质量改善也将发挥积极的保障和促进作用。

今年,党的十九大报告专章部署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明确了推进绿色发展,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等重点任务。刚刚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强调,今后3年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要使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

近年来,国家制定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都提出了环境改善的具体指标。

要在“十三五”期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上述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引导和规范企业加大环保投入是必不可少的。因此,除了强化法律等硬约束之外,税收等经济政策的“软激励”也非常重要,可以释放明确的政策信号、引导稳定的市场预期,让环保投入大、治理成效好的企业有“获得感”,提升其竞争力。

正是由于税收政策具有独特的市场引导作用,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也对绿色税收提出了具体要求。例如,2015年1月1日起实施的《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一条专门规定:“国家采取财政、税收、价格、政府采购等方面的政策和措施,鼓励和支持环境保护技术装备、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服务等环境保护产业的发展。”《“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规定:“落实环境保护、生态建设、新能源开发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设备优惠目录》的实施,将切实落实这些规定精神,也将为进一步完善绿色税收政策提供实践经验。

问:《设备优惠目录》的主要内容和特点是什么?

答:《设备优惠目录》共包含水污染防治设备、大气污染防治设备、土壤污染防治设备、固体废物处置设备、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噪声与振动控制六大类24项设备。

与2008年发布的优惠目录相比,《设备优惠目录》具有以下特点和亮点:

一是更加注重直接服务于环境污染治理需求。根据《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明确的治理任务,针对性增加了相关设备。例如,在土壤污染治理方面,专门新增“土壤污染防治设备”大类;在大气污染防治领域,新增了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选择性催化还原(SCR)脱硝设备、氨逃逸激光在线分析仪等设备。

二是更加注重拓展激励政策的覆盖面。《设备优惠目录》注重向现有激励政策尚未支持的领域适当倾斜,着力“补短板”,以引导更多领域的企业加强环保投资。例如,钢铁、水泥等非电行业烟尘处理是大气污染治理的重要领域,但是相应的激励政策较少。《设备优惠目录》涵盖了该领域,非电行业的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袋式除尘器、电袋复合除尘器等设备,可以享受税收优惠。

三是注重促进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一方面,《设备优惠目录》纳入的设备更加突出技术先进性,对于已广泛应用、不具备技术先进性的设备不再纳入。另一方面,注重先进性与前瞻性,对各项设备都设置较高的指标要求,有利于激励环保企业加快技术研发和市场应用的步伐。

问:预期《设备优惠目录》将取得哪些效益?

答:在环境效益方面,随着税收政策的引导和刺激作用不断凸显,预期将有更多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设备优惠目录》中的各项设备,从而直接提升环境治理成效,同时也将带动环保产业特别是环保设备制造业的发展。

在经济效益方面,据测算,《设备优惠目录》包含的24项设备,年产值近300亿元。若购置这些设备的企业均获得企业所得税的10%抵免优惠,全国每年减轻企业负担最高可达30亿元。根据税务机关的经验,由于政策实施中,不排除一些企业因未及时申报等原因没有享受税收优惠,实际税收抵免额度将低于30亿元,但是仍将大幅度降低企业负担。

问:环保部将如何推动《设备优惠目录》的实施?

答:环境保护部将积极组织落实《设备优惠目录》。一方面,将推动和指导地方环保部门,向企业广泛宣传《设备优惠目录》,让愿意加强环保投资、努力治理污染的企业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提升竞争力。另一方面,将指导地方环保部门,配合税务机关实施好《设备优惠目录》。税务机关在执行该项优惠政策过程中,如果难以判定某项环保专用设备是否符合《设备优惠目录》相关技术指标的,可以提请环保部门委托专业机构出具技术鉴定意见,环保部门将予以积极配合。

在线投稿系统
Welcome to the online submission and editorial system for China Water & Wastewater.
热读排行
1
2020年中国城镇污泥处理处置技术与应用高级研讨会同期召开中国无废城市建设及固废资源化利用大会邀请函
2020年中国城镇污泥处理处置技术与应用高级研讨会同期召开中国无废城市建设及固废资源化利用大会邀请函
2
3403家 2018年河北省重点排污单位名录(2501-3403)
3
3403家 2018年河北省重点排污单位名录(1001-2500)
4
杜邦水处理亮相2019上海国际水展,诠释水的无限可能
5
2019年污泥处理与资源利用国际高峰论坛 暨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污泥处理和利用标准工作组会议
6
广东省城镇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三年目标
7
3403家 2018年河北省重点排污单位名录(1-1000)
8
李杰翔调研主城区水资源保护与再生水利用工作
9
唐建国:如何做好城市排水管网的提质增效
10
中西部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工作提速 探索实行差别化垃圾处理收费
11
《湖南省城乡生活污水治理PPP项目操作指引》发布
12
2019年上半年建筑业发展统计分析
13
连续流好氧污泥颗粒化:No longer a dream!
14
曼谷唐人街启动首个顶管冲压排水系统
15
住建部发布《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技术标准》 12月1日施行
16
央企加速入场环保行业 首创集团携手三峡集团保护长江生态环境
17
中国给水排水2020年中国城镇污泥处理处置技术与应用高级研讨会 (第十一届)邀请函暨征稿启事
18
博天环境亏本甩卖“亲儿子”股权,近两月水务行业收并购案例一览!
19
2019年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授奖决定:特等奖6项,一等奖23项(名单)
20
王洪臣:不要让不切实际的排放标准阻碍农村污水治理
21
首届亚洲环境治理研讨会在昆明举行
22
住建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技术标准》
23
中国节能余红辉:让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生活更美好!
24
三峡集团:从开发长江到保护长江
25
报名 | 供水企业管理人员高级研修班(第三期)开启对外招生!
26
5.2亿!国际巨头胜科水务长期偷排废水,被开出中国环保史上最大罚单!
27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28
太原市中心城区污水排放总量调查
29
曲久辉:中国城市污水处理的发展历程及未来展望
30
北京国际水展盛大开幕 十年发展铸辉煌砥砺奋进再出发
31
第三批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竞争性选拔结果公示
32
打击围标串标!2019年“围标串标”典型案例披露......
33
通报!5家环评单位及其环评工程师,2家单位及编制主持人限期整改6个月,3家审批申请被暂停,技术整改6个月
34
跨界打劫来了?阿里与中规院联手中标雄安BIM管理平台第一标
35
国务院取消造价资质审批,对造价工程师有何影响?
36
财政部令第101号——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37
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肺炎疫情期间水厂生产运行指导意见(试行)
38
2019科创板环保上市公司盘点
39
历时三年,全长41公里!太原汾东污水处理厂主干管全线通水
40
紫外杀菌灯在防护2019新型冠状病毒传播中的应用
关键词
返回首页 | 人才招聘 | 广告征订 | 联系我们 | 订阅中心 |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新兴路52号都市花园大厦21层
商务热线:022-27835639 传真:022-27835592 E-mail: cnwater@vip.163.com
Copyright © 2019《中国给水排水》杂志社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津ICP备20004590号 津公网安备 12010102000028号 本站推荐IE8.0及以上浏览器1024×768以上分辨率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