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两条处罚通告:
江西省**路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篡改了工程名称及项目经理姓名,属于“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取消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 缴纳项目投标保证金捌拾万元整不予退还。
江西省**隧道工程有限公司,提供虚假业绩。取消第二中标候选人资格;缴纳的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捌拾万元整不予退还。
2家建企没收保证金共计160万元。项目最终中标人为第三候选人徐州市**工程总公司。
处罚通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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