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水利部对黑龙江省部分重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和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开展了资金专项检查。根据《水利资金监督检查办法(试行)》,3月19日,水利部以视频方式约谈了黑龙江省水利厅。为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持续传导压力,黑龙江省水利厅邀请各市、县水利部门参加约谈。
水利部监督司通报了专项检查发现的典型问题及原因分析。黑龙江省水利厅汇报了问题整改及责任追究情况,水利厅党组高度重视整改工作,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压紧压实了整改责任,截至2021年1月底已全部完成整改,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追责问责;同时,也举一反三,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全覆盖自查自纠,全面排查2018年以来建设的水利工程的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建立问题台账并逐条整改,今年省水利厅将陆续派出检查组进行抽查,确保问题整改和自查自纠取得实效。
监督司负责同志在讲话中指出,黑龙江省水利厅认真组织开展问题整改和责任追究,体现了对监督工作的重视,此次约谈还邀请市、县水利部门参加,也起到了问责一个、警示一片的积极效果,希望有关各方从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将工作做深做细做实。他进一步强调,市、县水利部门要高度重视中小型水利项目的资金管理,充分利用水政执法、质量监督等体制机制,研究建立水利监督体系,在此基础上,对照水利部印发的各项问题清单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切实履行好项目管理、行业管理责任。
下一步,水利部将继续开展多种方式的资金检查,并对以往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进一步加强水利资金监督管理,防范资金风险,发挥资金效益,促进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



